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投标双方合法权益,促进物业市场公平竞争、质价相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营口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营口市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文件(示范文本)》。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电话或信函方式将意见反馈至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单位名义反馈的,请在反馈意见后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请在反馈意见后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
- 项目类型:□ 住宅 □ 商业 □ 商住混合 □ 老旧小区 □ 其他______
- 物业服务费限价:住宅______元/㎡/月,商业______元/㎡/月(前期物业执行政府指导价 )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不超估算价2%)- 递交方式:银行转账/电汇
1.招标文件含: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服务标准、合同条款、投标文件格式、评标办法。
3.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须在投标截止15日前通知所有投标人。
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见附件)- 商务部分(30分):业绩、信用、报价
4.定标: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第一名为中标人。
2.合同须使用《辽宁省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并报属地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
4.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缴纳______元(合同总价2%-3%),期满无违约退还 。
5.公共收益:广告、车位等收益70%归业主、30%补贴物业,每半年公示。
本人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______(职务)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参加______项目投标,签署文件、处理相关事宜,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
2.同类业绩(10分)- 近3年3万㎡以上住宅项目:每个3分,最高10分
1.本示范文本突出营口本地实操,结合《营口市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如公共收益分配、老旧小区专项、履约保证金、服务期限等) 。
3.各地可根据项目类型(新建/老旧、住宅/商业)适当调整服务标准与评分权重。